遗体、人体器官(组织)捐献是挽救生命、促进医学事业发展、造福社会的大爱善行,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对遗体、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还缺乏科学的认识,我们的捐献资源远远不能满足临床移植和医学教学需求。我国每年有近30万器官衰竭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真正能够实现移植手术的仅1万余人,许多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还在急切地等待。
为更好地保障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健康发展,2023年12月4日,李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
在此,我们倡议: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器官、遗体(角膜)捐献事业中来,加入到志愿捐献登记者的行列,争做移风易俗的模范、文明进步的先锋!
志愿登记方式
方式一 书面登记:通过当地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机构或登记站进行书面登记,填写 《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
方式二 网络登记:微信搜索或扫描图中二维码关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公众号,进入“志愿登记”模块,根据提示完成登记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公众号
◆编辑 | 文 静
◆二审 | 邹利娜
◆三审 | 周 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