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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博爱、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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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精神·生生不息|衡阳市红十字会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传月活动
发布日期:2024-06-12信息来源:衡阳市红十字会浏览次数:752次

        为了宣传《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尚,进一步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和参与器官捐献的氛围。在新《条例》宣传周,来自市红十字志愿服务中心、清泉康养院、市铁路老职工合唱团等机构的志愿者,联合开展新《条例》志愿服务宣传进社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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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蔡家皂社区建湘村234号的清泉康养院,现场气氛热烈而温馨。红十字志愿者们为老人修剪头发、指甲,并发放了器官捐献等科普宣传材料,详细介绍了器官捐献的理念、意义及捐献的志愿登记途径,对新《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医务志愿者们身着白大褂,耐心地为老人们进行义诊,详细询问他们的身体状况,并给出了专业的健康建议;文娱志愿者则身着亮丽的演出服,为老人们献上了一场精彩的歌舞表演,现场掌声、欢笑声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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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条例》志愿服务宣传进社区活动不仅进一步普及了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知识,更为老人们带来了一场视觉与听觉的盛宴,丰富了老年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传递了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与尊重。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是人间大爱善行高尚人格的体现,是向社会传递生命永续大爱捐献的善举。下一步,衡阳市红十字会将继续加大对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动员更多爱心人士加入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中,为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添砖加瓦。

    ◆编辑 | 文    静
    ◆二审 | 邹利娜
    ◆三审 | 周    晴